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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职务、技术资格、继续教育和总会计师

发布时间:2023-07-25 来源:博胜教育

专业职务

高级职务:高级会计师;中级职务:会计师;初级职务:助理会计师和会计员

专业技术资格

1.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三个级别

2.初中级会计资格全国统一考试;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3.取得中级会计资格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可聘任会计师职务。

4.取得初级会计资格:大专+会计员职务满2年;中专+4年,无规定学历+5年,符合规定的可聘任助理会计师职务。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可聘任会计员职务。

继续教育

1.包括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次年开始)
2.
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3.
学分制管理:每年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2/3
4.
学分在
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5.
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实行登记管理。

总会计师

1.总会计师是主管本单位会计工作的行政领导,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
2.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
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