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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三起骗税典型案例看2021税务稽查重点

发布时间:2021-02-01 来源:博胜教育

01 深圳“流金2号”黄金制品循环骗税走私案

2019年11月,深圳税务联合公安、海关、人民银行以及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办成功破获“流金2号”利用黄金制品循环骗税走私案。

经查,犯罪团伙为躲避监管,将黄金结合虚假高价报关进口回流的配件形成含金产品(黄金成本控制在80%以下)违规出口境外,骗取退税。产品出口至境外后,将产品拆分,其中黄金立即在境外售卖,配件则再次回流、循环使用。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1名,摧毁全链条团伙3个、犯罪窝点10个,各环节涉案金额18.38亿元,涉及退税款1.06亿元,走私黄金6.01亿元。

02 山东HM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税案

2020年8月,青岛税警联合破获山东HM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骗取出口退税案。

经查,主犯赵某生为获取非法利益,利用山东HM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伙同其他案犯从货代公司非法买入出口货物报关单,将无需办理出口退税的他人货物(主要包括手机、服装等高退税率商品),伪造成该公司的出口货物进行虚假报关。同时根据报关内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制作虚假的随附单证申报出口,累计向税务机关申报出口退税2.02亿元,已获退税8300万元。目前,主犯赵某生犯骗取出口退税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与该案相关的其他7名从犯也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 江苏“6·10”纺织品骗税案

2020年6月,江苏南通税务联合当地公安经侦部门,成功破获一起出口床上用品等纺织品骗税案(“6·10”骗税案)。

经查,以赵某、曾某为首的骗税团伙虚假注册成立6家纺织品出口企业,通过买单配票、低值高报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税警专案组查证了该团伙接受上游虚开发票、从货代非法获取出口信息、利用地下钱庄虚假结汇等犯罪事实,认定虚假出口金额4.65亿元,骗取出口退税金额5403万元。目前,案件已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郭晓林介绍,“三假”涉税违法行为是指没有实际经营业务只为虚开发票的“假企业”、没有实际出口只为骗取退税的“假出口”和不具备条件只为骗取疫情防控税收优惠政策的“假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