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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职业道德

发布时间:2023-07-10 来源:博胜教育

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罚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违法行为

略。【记忆贴士】从人员到核算至监督及档案等多项内容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后果

1.罚款:单位3 000元~5万元,人员2 000元~2万元。
2.
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
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
会计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考点链接】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

  【记忆小贴士】干这些事的人都有点“2”,因为对单位来说就是盒“35”烟的事,还5年不得干会计,犯了罪还得判刑。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