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提高技能、参与管理、强化服务。
二、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
处罚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违法行为
略。【记忆贴士】从人员到核算至监督及档案等多项内容不符合会计制度规定。
后果
1.罚款:单位3 000元~5万元,人员2 000元~2万元。 2.国家工作人员: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4.会计人员有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考点链接】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再从事会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