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核算的,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应交的土地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科目,同时冲销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贷记“无形资产”等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或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教材例2-57】某企业对外转让一栋厂房,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交土地增值税为27 000元。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计算应交纳的土地增值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27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7 000
(2)企业用银行存款交纳应交土地增值税税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27 000
贷:银行存款 27 000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和矿产资源补偿费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或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