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无形资产减值金额的确定
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2)无形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企业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